转基因之争,波及到了一种农药,含有草甘膦成分的农用除草剂---俗称“草甘膦”农药。这种农药在一些人眼里和转基因食品一样被“妖魔化”。
只要有一点科学文化知识的人都应该清楚,这种农药本身仅仅是“化工制品”,和转基因技术没有一点关系,它本身不含有任何“基因”的成分。
含有草甘膦成分的除草剂是农业除草剂的一种,并且是效果最好的、毒性最低的除草剂之一,也是在整个世界使用最广泛的除草剂之一。这个结论应该是比较中肯的结论,也是有事实依据的结论。
作为一种除草剂,它的作用就是“消灭”影响农作物生长的田间杂草,保证农作物生长过程需要的养分不被杂草“侵食”,来保证农作物的质量和产量。
使用除草剂这种除草手段也并不是有了“草甘膦”之后才被农业生产广泛采用,事实上当世界的工业化进程开始之后,作为人类科学技术进步的产物的“除草剂”就开始慢慢地替代“传统”的人工除草等手段而被愈来愈普遍的使用。在当今世界,大规模的农业生产当中,使用除草剂除草是最常规,也是最广泛的田间作业手段。
当然,并不是说,用除草剂去除杂草,是唯一的手段(至少人工除草也是一种,似乎更加“生态”),但除草剂的使用一定是最常用最有效的并且普遍适用的手段。
自从人类发明了“除草剂”之后,在满足低成本大规模高效率的农业生产需要的同时,除草剂毒性的危害也在逐渐显现,因此科学家们一直在不断地研究和改进除草剂的性能,研究改进的方向,就是“高效低毒”。
草甘膦应该是除草剂“高效低毒”研究当中的“先进成果”,相对于上一代产品(比如“百草枯”),草甘膦的毒性,特别是对人的毒副作用已经降低到目前世界上的顶配水平,但同时,他的除草的效果和广谱性却要高于(至少是不低于)上一代除草剂产品。这应该是科学家们对社会的贡献。
但是,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草甘膦毕竟是一种除草剂,是一种农药。它存在的意义就是必须要有“毒性”——对于植物的毒性。如果草甘膦“完全无毒”(针对植物)的话,那就没什么存在的意义了。没有一点毒性的农药,世界并不存在,也不可能被发明出来。而草甘膦就是世界上已知的所有的农药之中毒性最小的一种。
危害,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草甘膦这种除草剂对人的危害的大小,是和同样是除草剂的别的类型农药比较而来的,这样的比较才会有意义,拿草甘膦和饮料来比较安全性如果不是故意所为的话,就是毫无基本常识。
因此,对于草甘膦这种除草剂,只要是按照说明书和使用操作规程使用的话,可以肯定没有比其他除草剂更大的危害。当然,如果将来能够研制出对人类毒性更低的除草剂的话,草甘膦自然会被淘汰。
李科森,他在位期间利用政治判决的威力打压科学界,将苏联的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学引向了长期停滞的末路。术业有专攻,草甘膦是否致癌,转基因是否安全等科学问题,必须由有资质的科学机构裁决,其他诸如政府、军队、法庭、作协、媒体等一切非科学权威机构都无权做出判断。
正因为草甘膦除草剂相对安全性更高,除草的广谱性更强,所以在全世界内得到了普遍持续的大量使用,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出现个别“民事诉讼”应该是不奇怪的,尤其是在美国,年年都会发生人们意想不到的“奇葩诉讼”,并且奇葩诉讼胜诉的案例也并非没有先例。毕竟在那个国度“教会鸭子抽烟都是有可能的”。科学问题,只能交给有资质的科学机构来判断。法院不是科学机构,它的判决绝对没科学意义上的公信力,法官和陪审团不是严谨的科学工作的人,也同样会由于个人感情和主观偏见做出错误的判断。
目前种植转基因大豆所转的基因,就是抗草甘膦的基因,由此,有人别有用心的称草甘膦是“转基因伴侣”,这个定义其实是非常“无厘头”,很不严肃。大豆之所以要转入抗草甘膦基因,是因为抵抗草甘膦的除草效果,所以转基因大豆农作物应该称作:草甘膦杀手。大豆农作物有了这种基因的保护,就能够保证大豆农作物不受草甘膦的侵害,从而让高产成为可能,同时,这种大豆作物并不能也没必要增加草甘膦的使用量。也就是说,抗草甘膦转基因作物本身,就是减少草甘膦使用的。考虑到农民或过量使用草甘膦,所以国际上制定了严苛的草甘膦剂量残留安全标准。只要在安全标准范围以内,即使检查到有草甘膦残留,也是对人体安全无害的。
按照常识性的概念,使用了草甘膦的农作物,必然会有草甘膦的残留,这不是仅仅针对草甘膦而言,广义上说,只要使用农药的农作物多多少少都会有残留,绝对没残留的农药,要么不存在,要么用不起。对这个问题,其实质是一个安全标准问题,也就是“安全的残留标准”,并且这个标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变化的,当社会的科学技术水平只能检测到万分之一的精度时候,万分之一以下就会被“视作”近似于零,当社会的科学技术水平可以检测到百万分之一精度的时候,小于百万分之一就会被“视作”近似于零。这就是科学进步带来的检验测试手段的进步和检验测试标准的精确化。
所以,强调“零残留”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绝对的“零残留”仅仅在理论上存在,而重视目前标准下的检测监督才是负责任的态度。
在这样的事实面前,草甘膦有多大的“罪过”?我们现在有没有比草甘膦“罪过”小得多的可以被农民接受的除草剂呢?而转了抗草甘膦的转基因大豆,又有多大的“罪过”呢?难道非转基因的大豆作物在生长过程中就不用除草剂,或者说所用的除草剂就比草甘膦“安全”很多吗?事实上,在转基因作物被发明出来之前,草甘膦早就在整个世界范围内被普遍的使用了很多年。即使转基因技术从来就没在世界上存在过,草甘膦也早就有了。转基因和草甘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把草甘膦说成是转基因的“伴生”,是居心叵测者的下流污蔑。
对于草甘膦这种除草剂,要有一个客观冷静的认识,所谓的低毒,并不代表可以集中大量的“食用”,即使是作为每天必不可少的食品添加剂的“食盐”同样也不能集中大量食用,就是短时集中饮用大量的水,也会因为中毒而有生命危险。
社会要发展,必然离不开科技的进步,早在四十多年前,周恩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就提出了实现“工业、农业、国防、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时至今日,我们的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和科技现代化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农业的现代化还有非常长的路要走,农业的现代化离不开科技的进步,科学技术现代化的成果,必然要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进步,这是一个大的方向,也是不以个别人的意志为转移的。